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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自治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开展廉洁自律警示教育暨2025年“五一”“端午”节前集体提醒谈话

2025年4月30日,贵州省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镇宁自治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委员会原委员、专职副书记戴有恒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戴有恒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戴有恒退缴犯罪所得赃款,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对未退缴的犯罪所得赃款,依法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9年,被告人戴有恒利用其担任镇宁自治县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工程款、货款支付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7.7128万元。

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戴有恒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巨大。鉴于戴有恒退缴部分赃款,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镇宁县法院20240430 16:29



4月30日下午,镇宁自治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组织召开廉洁自律警示教育大会暨2025年“五一”“端午”节前集体提醒谈话会。此次会议,旨在进一步严明全院干部职工“五一”“端午”节日期间的廉政自律要求,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持续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医共体领导班子成员、各医共体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医共体党委副书记、县人民医院院长刘贤奎同志主持。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第五章)》,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的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9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医者不自医》、《整治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领域腐败——严查“量身定制”招投标》。会议对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医疗卫生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近期党风廉政、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由黎松同志对全体与会人员进行了节前廉政集体谈话。

黎松同志会上强调,医共体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汲取典型案例教训,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底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严肃医疗卫生队伍教育整顿,廉政勤政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镇宁县人民医院20250430 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