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衡阳技师学院教材开发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院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衡阳技师学院
2019年3月7日
衡阳技师学院教材开发使用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学院近几年在教材开发使用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为全面掌握现阶段教材开发使用现状,进一步加强其开发使用管理,完善并规范管理制度及工作程序,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呈报院党委同意,决定在全院开展教材开发使用专项治理。为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教材开发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财务、科研规划工作的副院长、学院纪委书记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系(院)负责人组成。
(二)领导小组下设清理工作办公室及监督工作办公室。清理工作办公室(教务处办公室办公)主任由教务处负责主持工作的同志兼任,成员由教务处、各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监督工作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办公)主任由纪检监察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学院纪委委员、各党支部纪检监察员组成。
专项治理工作由教务处牵头,计划财务处、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各教学系(院)及公共课部共同组织实施。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
二、清查对象
(一)清查2016-2018年三个年度全院教材开发使用情况。主要包括学院在职在编教师主参编教材的情况、学院使用由本校教师主参编教材的情况、获取教材开发奖励费及成果转化费的情况、是否从出版社获得回扣情况、教材选用征订程序执行情况等。本次清查的教材系指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不包括校本教材。
(二)清查2012-2018年学院项目建设教材开发情况。
三、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由教务处负责制定教材开发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3月7日至3月17日)
1.个人自查。教师个人填报《教材开发使用专项治理自查表》,经本人签字后报各教学系部汇总。
2.系部初查。系部对照各职能部门提供的教材奖励费发放(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成果转化费发放情况(计划财务处)对个人填报的相关数据进行核对,并根据系部保存的近三年教材选用推荐资料,规范填写教材选用履行程序情况和使用数量情况,以系部为单位填报《教材开发使用专项治理汇总表》、《项目建设教材开发情况统计表》,经系主任签名、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后,连同本系相关教材选用程序资料报送教务处汇总。各职能部门应将教材奖励费及成果转化费数据资料在系部初核开始前提供给各教学系,以便查对。
(二)核查阶段(3月18日至3月31日)
教务处牵头组织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对各系上报的汇总表相关要素进行逐一核查。教务处主要核对教材推荐使用的合规性及使用数量、科研与发展规划处主要核对教材奖励费用金额、计划财务处主要核对成果转化费金额等相关费用,确保数据准确,核查结论客观公正。核查结束后,各部门应在指定位置签署核查结果,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交教务处汇总。教务处按要求将核查情况汇总表及违纪违规情况统计表的纸质稿(1份)、电子稿一并报学院纪检监察室备案。
(三)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26日)
1.由教务处牵头拟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组织实施,确保整改任务圆满完成。
2.修订完善管理制度。要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和环节,进一步修订完善教材管理使用规章制度,规范教材推荐使用工作流程,强化教材使用监督,确保教材开发、管理、使用不断走向规范化、科学化。
3.强化纪律监督。纪检监察室根据教材开发使用中的违纪违规情况,提出拟处理意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教材开发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是规范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效能的根本要求,是事关巡视整改成效的大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二)明确责任。各系党政负责人、各职能部门、系院负责人为本次教材开发使用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系院要安排一位分管教学工作的副主任负责本次专项治理工作。
(三)强化督查。为确保这次教材开发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学院纪检监察室将不定期的对各系、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在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中敷衍塞责、有隐瞒不报或漏报行为的,或不按期完成治理工作任务的,一经查实,一律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1.教材开发使用专项治理自查表.docx
3.项目建设教材开发情况统计表(2012—2018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