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技师学院课堂教学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秩序,严肃课堂纪律,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培养学生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课堂教师行为规范
第一条 理论教学课堂行为规范
(一)打上课预备铃时,到教室门口等候学生上课,督促学生做好课前准备。
(二)仪表端庄,不穿拖鞋、背心、吊带装、超短裙、短裤和背包进入课堂。不得酒后上课和坐着上课。
(三)教师原则上不得坐着上课,并做好充足的备课准备(照本宣科视作无教案)。上课期间不得接打手机、抽烟、溜出教室会客闲谈和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
(四)严格按照课程表和作息时间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拖堂和提前下课。
(五)不得随意中止或发脾气离开课堂不给学生上课,不得体罚、谩骂、讽刺、挖苦和殴打学生,不得随意叫学生离开课堂,停止其上课。
(六)上课期间,要管教管导,及时发现和制止学生违反课堂纪律的现象,妥善处理好课堂上的突发事件,组织好课堂教学,学生不得出现严重的违纪现象。填写好课堂记录。
第二条 实习教学课堂行为规范
(一)打预备铃时,必须到实习车间或教室等候学生上课,督促学生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或组织学生有秩序地进入实习车间。
(二)穿好工作服,不得酒后进入实习车间。
(三)实习前要仔细检查实习设备,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四)非因教学需要,教师不得坐着上课,并做好充足的备课准备(照本宣科视作无教案)。上课期间不得接打手机、严禁在实习车间抽烟、吃零食,不得中途溜出实习车间会客闲谈,严格实习纪律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出现设备和人身安全事故。
(五)不得提前下课。
(六)不得随意中止或发脾气离开实习车间不给学生指导,不得体罚、谩骂、讽刺、挖苦和殴打学生,不得随意叫学生离开实习车间,停止其上课。
(七)实习期间,要管教管导,及时发现和制止学生违反实习纪律的现象,妥善处理好实习突发事件,组织好实习教学。完整地填写好课堂记录。
(八)督促学生爱惜实习设备和公共财物,节约实习材料,回收可用实习废料,注意实习安全。
(九)严禁将实习材料或设备带出实习车间,据为己有。严禁干私活。
第二章 课堂学生行为规范
第三条 理论课堂行为规范
(一)上课预备铃响后,学生应立即走进教室,做好上课准备,上课铃响,老师进入教室,同学听从口令起立,待老师还礼后方可坐下听讲,保持坐姿端正。
(二)点名时,学生必须起立答“到”。学生迟到时,应站在门口喊“报告”,经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教室入座。
(三)教室内应保持严肃、安静的良好秩序,学生进入教室上课要将手机放入手机袋内,严禁上课时接听手机、玩手机游戏、上网等。学生要衣着整洁,不能穿背心、拖鞋,更不能坦胸露背。
(四)上课前应带齐所需书籍、笔记本和文具,上课中间不准乱找东西,不准交头接耳,不准看与课本无关的书刊和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未经老师允许不得擅自离开教室。
(五)上课时要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如有发问或回答提问时应先举手,经老师允许后再起立发问或回答,有问题可以课后交换意见,不准当堂与老师顶撞。
(六)下课铃响后,教师宣布下课,听到“起立”口令,全体同学起立,待老师回礼后才能离座。
(七)自习课必须认真复习功课和做作业,保持教室安静,不得迟到、早退和随意走动及离开教室,由班长考勤,值班老师或辅导员检查纪律。
(八)保持课堂的整洁卫生,不得乱丢乱吐东西,不得在墙壁和黑板上乱涂乱画,值日生在上课前要擦净黑板和讲台,一天课程结束后,值日生打扫好教室卫生,关好电器和门窗。
(九)值日干部负责填好考勤登记、班务日志和教务日志。
第四条 实习课堂行为规范
(一)学生实习课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带好防护用品,不穿拖鞋、短裤、背心和打赤膊。
(二)进入实习车间后,在指定的工位上静候老师安排实习任务,领实习工具、材料和器材。
(三)教师讲课或进行操作示范时要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仔细观摩,不得讲话,不准擅自操作。
(四)必须按定岗定位操作训练,不得擅自动用其它设备和工具。
(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防人身和设备事故发生。
(六)自觉遵守实习课堂纪律,做到“十不准”即:1.不准私自开关有关机床和电气开关;2.不准擅自离岗或串岗;3.不准私带学院公用的工具、量具和器材设备出车间;4.不准乱放工量具和工件;5.不准生火、玩火;6.不准设备带病作业;7.不准私自拆修电器及设备;8.不准乱拿别人的工量具及材料;9.不准干私活;10.不准在实习设备、工量具、墙壁上乱写乱画。
(七)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报告实习教师,不要乱拆乱装。
(八)爱护公共财物,不得用铁器敲打车间地板、墙壁、栏杆和实习设备等,不得用脏手、脏物擦摸车间墙壁、栏杆和实习设备。
(九)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下课前全面清扫、保养设备,收拾好工具材料,关好门窗、水电。
(十)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工件损坏者,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一)填写好生产实习教学日志。
第五条 学生晚自习行为规范
1.晚自习学生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凡迟到、早退、旷课者,按规定扣操行分。各班由考勤员负责晚自习考勤。
2.晚自习要保持教室安静,不得大声讲话、随意走动或串位,更不得以任何理由随便出入教室。
3.晚自习期间不得干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4.要服从下班辅导老师的管理。
第三章 任课教师及职能管理部门职责
第六条 任课教师课堂职责
(一)负责维护正常课堂纪律,有效组织教学活动。
(二)负责考勤并登记学生到课情况。
(三)负责组织学生自觉将手机放入手机存放袋中,对课堂玩手机者给予没收处理并登记上交系部。
(四)及时制止和妥善处理学生在课堂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将违纪处理情况在一个工作日内告知班主任或系部,并视违纪程度做好后续教育、评价等工作。
第七条 职能管理部门职责
(一)系(院)部要做到每课一查,及时登记教师和学生出勤情况及课堂纪律情况。
(二)系(院)部每月以班级为单位统计并公布课堂纪律情况,汇总公布任课教师课堂管理情况。
(三)教务处对课堂情况每天抽查两次,上、下午各一次,每周一公布上周的抽查情况和处理意见。
第四章 违纪处理
第八条 系(院)部对只管教、不管课堂纪律的教师要进行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
第九条 系(院)部要将课堂纪律考勤情况,作为学院各类考核评优、星级教师和星级班主任评定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十条 教务处根据抽查情况,酌情扣减任课教师课时津贴。任课老师没有考勤或3人以上8人以下学生违纪(睡觉、玩手机、讲小话、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等)扣课时津贴5元;8人以上学生缺勤或违纪扣课时津贴10元;构成教学事故的按《衡阳技师学院教学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第十一条 对学生课堂违纪的处理结果,由系(院)部统计计入学生违纪记录并报送学生工作处登记汇总,与学年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困难学生补助评定、学生就业推荐和评先评优挂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衡阳技师学院课堂教学考勤(异常情况)登记表
附件
衡阳技师学院课堂教学考勤(异常情况)登记表
班级课程名称教师姓名
学生姓名 | 教学异常记录 | 教学异常统计 | |||||||||
注:①本表由任课教师当堂考勤并填写。②学生上课异常情况如3月10日上课玩手机记“10/3D”。
标记A:迟到;A1:早退;A2:旷课;B:上课吃东西C:上课睡觉;D:上课玩手机;E:上课吵闹;F: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