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教育局关于延迟全市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及中职学校,各培 训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保障师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 关于 2020 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我省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及《湖南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春季学期延迟开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19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延迟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 2020 年春季开学时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 2020 年春季开学时间不早于 2 月 17 日(农历正月二十四日),具体开学时间待省教育厅公布、我局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另行通知。各学校要做好延迟开学预案,不得提前开学。
二、开学之前,任何学校(包括培训机构)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研学实践活动、培训活动、实习实训活动等各类集体性活动。
三、任何学校(包括培训机构)不得提前通知教师到校 开展集中培训、集中学习、组织教学等集体性活动,各学校尽量采用网络、微信、短信、电话等通讯方式安排工作,督促教师假期在家做好各项开学准备工作。
四、各学校要根据本校学生实际,合理制定学生假期学习计划及生活指南,指导学生在家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各中小学可根据实际情况为学生特别是高三学生在假期开展合适的免费线上教学服务。各学校要密切关注学生假期在家学习情况,班主任、学科教师要通过网络、电话等途径对学生开展必要的学习指导、学习检测、学习效果反馈等工作,做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确保假期良好的教学效果。
五、各学校(包括培训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安排人员值班,不得对外开放学校场地,不得允许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各单位值班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各 项疫情防护措施。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衡阳市教育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上报工作,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六、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
衡阳市教育局
2020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