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办理就业实习班学生离校工作流程
一、系(院)教务科查阅学生入学以来各学期成绩,如有补考科目,组织学生补考后,系(院)教务科签字盖章。
二、财务处缴纳最后一学年学费,签字盖章。
三、教务处复核签字盖章。
四、其它部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