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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技师学院实训中心管理办法

为强化职业技能训练,适应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要求,强化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和实训资源的管理,以满足整个学院各系各专业师生的实验实训和一体化教学需要,及社会各级各类技能培训和考工考级与各类技能竞赛的需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实训中心管理模式

根据院系二级管理办法及学院现状,实训中心将采用以下几种管理模式。

1、三权分离,管用分开。把学院实验实训基地的资产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三权分离,实训中心行使管理权,系部行使使用权,学院全面监管。确保国有资产管理有序,使用得当,效果良好。

2、统筹兼顾,按需调剂。所有实训资源(不含机房、多媒体),含固定资产和实训耗材,由实训中心统筹规划,集中采购,统一调配,集中管理。根据系院教学计划,合理调配,按需供给。确保实训资源高效使用,开源节流,减少浪费。

3、对口衔接,直接服务。为解决与系部协调衔接实训教学,实训中心一是从内设架构上确保分块(五部)管理,对口协调;二是从人员配置上直线联系,对口服务,双重指导;三是领导分管,定期协调;四是与系、(实训)部组建实训管理小组,共建齐管。

4、直接管理与委托管理相结合。公用性实验实训室,由实训中心直接管理,排课调剂;专业性强的实验实训室(含一体化教室和一体化实训室)经主管领导批准,相对固定到系部,单独使用,委托系部管理。电气学院所有实训室根据学院院系二级管理办法委托电气学院自行管理,但设备物资管理纳入实训中心物资管理系统,并接受实训中心的工作指导。

5、学院管理与租凭管理相结合。由学生自筹资金购置的、或由企业与系部共建的实践性教学设施,不纳入实训中心管理;由系部引进外资建立的实训室归建设系部管理使用;个别实训场所(如驾培中心)实行租凭形式的,由承租方管理。但所有设备物资纳入实训中心物资管理系统,并接受实训中心的工作指导。

二、实训中心职责

实训中心主要职责 实训中心是对校内教学设施设备进行建设、管理、维护的教学辅助部门。

1.负责宣传、贯彻、实施国家、部、委、厅、局教育及劳动人事部门有关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结合本院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2.组织制定和实施学院实验实训室和一体化实训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

3、负责学院实训仪器设备、材料物资的使用、保管、保养、大修和报废等工作,提高使用效益,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4、负责实验实训室和一体化实训室固定资产管理、低值易耗品管理,提高设备使用率,减少实验实训消耗。

5.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搞好设备和耗材的采购工作,保证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并做好验收入库登记,建立相应的物资设备台帐和使用台帐。

6.负责制定和完善各项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提高实验实训室的综合效益;

7.负责公共实验实训室的规划、管理、维护工作,为教学提供保障,向学生课余实验实训提供服务,并适当开展社会服务;

8.负责组织对各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卫生的检查、考核工作,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

9.协助教务处和系部对实训教学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教工作,及时向处、系提出实训教学的建议和改进措施,提高实训教学水平;

10.负责实训中心管理队伍的建设,加强实验实训室技术人员的培养、考核和管理工作;

11.组织实验实训室的评估,负责各类实验实训室基本数据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12、负责提供各级各类师生参赛选手的培训场地和耗材及参赛准备工作,负责在我院进行的各类竞赛和考工鉴定的现场与设备设施准备工作。

三、实训中心机构与人员定岗

1、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

2、管理干事2名。

一名行政内务干事:主要负责实训中心文秘与档案工作、及各类资料的收集与建档归档工作,管理人员的考勤与考核,财务报帐等。

一名业务管理干事:负责实训中心所有实训设备设施的总帐管理和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负责实训耗材计划的收集汇总与上报及验收、登记、上帐、盘点;负责所有实验室设备分帐的督查与管理;负责实训设备的维修安排与管理。

3、经贸物流实训部:3

经贸、物流实训楼管理员各1人,仓管员1人。

4、数控模具实训部:11

机械工具用具管理员、量具刃具管理员、机械材料油料管理员(含下料)、砂轮房管理员、实习工厂AB栋现场管理员及AB栋机械维护员各1人;一体化楼1楼、3楼管理员各1人,机械维护员1人;

5、信息与生物实训部:3

一体化楼4楼实训室管理员2人,仓库管理员1人;

负责本仓库所有工具用具、耗材的管理、登记、发放与回收。

6、汽车工程实训部:3

实训室管理员2人,仓库管理员1人。

各实训室管理员负责所分管实训室的管理和台帐建帐,新增设施设备的验收与上帐,实训室及设备使用情况登记,实训开出率与使用率登记,教学安全与卫生督查,与系部衔接协调等。

7、实习工厂生产与技术服务,从管理人员中临时调用。

四、实训中心实训室管理办法

实训中心要从学院整体利益出发,根据专业建设与发展需要,统筹规划,合理设置,科学管理,节约能耗,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投资效益。

(一)实训室建设原则 应按照“物尽其用、资源共享”的基本原则,尽量发挥现有仪器设备的作用,避免重复设置。增添实训设备要根据系部要求,认真选型,正确把握适度超前界限,做到先进性与实用性相结合,防止脱离实际超功能、超规格、超标准配置现象,并注意成组配套,尽快形成实训能力。

(二)实训室的建设与发展 实行系部申报,立项建设方式。由系部提出申请,实训中心与系部共同调研,向学院报告申批,由相关系与实训中心共同建设。按照调研、立项、论证、实施、监督、竣工、验收、效益考核的程序进行。各系部新建实训室项目的立项范围主要有:

1、新建、扩建、延续或改造实训室;

2、教学仪器设备的批量更新;

3、购置单价5万元以上的贵重、精密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4、其他需要重点支持的实训室建设项目等。

(三)公共实训室的使用

1、使用系因课程教学需要在下一学期需要使用公共实训室的,应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或课程教学的实际需要,由相关系部或使用人在学期开学前2周内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公共实训室使用申请表》,申请时应注明使用班级、人数、课程名称、课时、使用期限等内容,经系、部领导审核后送实训中心,由实训中心综合所要使用系的全部申请后第二周周一前排班通知。

2、使用系因培训、会议、技能竞赛、科研教改等临时需要使用公共实训室的,应由指导教师或项目负责人在使用前一周填写《公共实训室使用申请表》,经系、部领导审核后送实训中心,由实训中心负责与使用者协调落实。

3、公共实训室原则上一学期为单位相对固定,空闲时或课余时间需要临时调用的,由使用者报实训中心,协调征用。教学系需临时插空补课的,可直接与管理员协调,填写使用记录,报实训中心备查。

4、公共实训室管理员,在每次上课后或使用后都要有任课老师或使用者的签字备查。

5、使用系应根据学院及实训中心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实训室管理人员做好实训室的卫生、安全及仪器设备的准备、使用登记、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

6、如使用人员严重违反实训中心规定,管理人员有权终止违规人员使用实训室,并告知使用单位。

(四)专业实训室的使用

1、专业性强的实验实训室或一体化教室,由相关系部单独使用。

2、使用系或指导老师应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和实训中心实训室管理规定,安全使用设备设施。

3、专业实训室需要的仪器设备及耗材由使用系在期初,根据专业课开设的教学计划向实训中心提出,由实训中心汇总,报学院申批后,由实训中心和(使用系)专业教师共同按规程采购,登记后领用。

4、使用后要按规定整理好场地、设备和用具,并搞好卫生,关门关窗关电,防火防盗防污染。

5、使用者要配合管理员搞好物资管理,每堂课结束后签好设备使用登记表。

(五)驾驶培训中心在确保实训教学的基础上实行租凭管理。

(六)需要报废的实训室仪器设备,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五、实训中心设备与耗材管理办法

(一)实训设备设施的管理

1、实训教学设备的管理严格执行《衡阳技师学院实训设备管理办法》。

2、新建实训室或新购实训设备经学院集中采购验收时,设备采购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技术资料实训中心要留底,进行财产登记和设备归档建档,建立二级资产帐目。

3、实训中心对学院所有实训室、实训工场的实训设备建好分项(类)台帐,进行财产登记。专业性强的实训室(工场)移交系部使用时,期初与期末要及时清点盘底,做好登记,明确责任,办好移交手续。

4、实训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使用系部应填写故障维修申报单,由实训中心安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排除或协调解决(如水、电、房屋等设施)。人为损坏的或不按操作规程损坏的,视情况依照相关规定,由损坏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采购和验收未通过实训中心的设备一概不维修。

5、移交系部使用的实训设备设施,使用者在实训过程中要根据设备的要求,平时加强保养和维护。实训中心对未按要求进行保养和维护的,或者未按规程操作的,可以向系部提出,由系部对使用者加强管理。

6、移交系部使用的实训室(工场),所配置的实训设备设施必须确保完好、整洁,并指定老师负责,期初和期未与实训中心相应管理人员做好清理盘点工作。

7、凡需借用实训设备设施的,或者其他系部借用的,或者学院其他部门调用的,应办理手续后,才能借用。

8、凡借用实训设备或用具的,应按期归完。过期并经管理员催促,仍未归完的,实训中心按原价报财务处从本人工资中扣款。

9、需要报废的实训设备,经相关系部专业老师与实训中心技术人员现场共同研讨后,由实训中心依规报学院按有关程序办理。

(二)实训耗材的管理

1、实训耗材是指在实训过程中一次性使用或者使用时间较短、价值较低的易耗件,或者经分解后一次性使用的实训材料。包括实训工具、用具、刀具、量具、材料、油料、维修配件及劳保清洁用品等。又称低值易耗品。

2、实训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严格执行《衡阳技师学院实验实训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3、实训耗材的计划由系部根据学院规定和学生数量及教学要求制订,经实训中心统筹协调,报学院领导审批后,由学院按规定集中采购。

4、所有采购回的耗材经相关系部指导老师和实训中心管理人员依采购合同现场验收数量和质量后,入库归类摆放,建好台帐。

5、因实训或生产需要领取耗材时,由系部使用者详细填写好耗材领取单,经有关领导签字后方可领取,管理员做好领用登记。

6、实训过程中,应严格按实训实施方案控制耗材用量和消耗速度。若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整时,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系部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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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要加强指导老师和实训学生的管理,在制订实训计划和实训过程中,要本着节约实用的原则,整合资源,合理安排,尽量利用废材,减少新材使用,节约成本,提高效益。

8、考工和竞赛用耗材,按专项计划审批采购。管理和使用程序按以上办法执行,但竞赛用工量用具可专管专用。

9、各种耗材要定期清仓盘库,分期分系结算。若出现账物不符时,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实训中心一体化实训楼管理办法

1、实训楼除水、电、设施由后勤处负责外,其它都由实训中心统一管理,各系分层分室使用。

2、实训室校产及实训资源实行管理员包干负责,每个实训室建好台帐,耗材的领用须有完善手续。

3、各实训室及走廊卫生由相应的实训室管理员负责,每次实训结束时督促学生搞好卫生,关电关窗关气关门才能离岗;

4、各办公室校产及环境卫生由办公室人员负责。

5、各楼层走廊、天花板、墙面和楼梯间、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卫生由物业公司承包。

6、实训中心管理人员实行分层责任管理。课前课中课后及时检查登记,与实训课老师搞好衔接和服务。

7、进楼实训的师生要爱护公物,保持楼层卫生,不随地乱扔垃圾,不得损坏公物,一经发现照价赔偿。

8、实训中心管理人员要以身作责,并经常巡视检查,及时纠正和制止学生的不良行为,保护好校产。

七、相关表格及附件。(附后)

衡阳技师学院实训中心

2016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