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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中心实训设备与耗材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学院院系二级管理制度,规范各系各专业实训教学的组织与实施,进一步整合实训教学资源,本着“够用、尽用、节约、安全”的原则,规范实训设备设施的使用与管理,强化实训耗材的管理与使用,根据《院系二级资产管理细则》和《院系二级教学管理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部门与职责

(一)实训中心是学院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学院实训设备设施与实训耗材等实训资源的主管部门,负责学院实训设备设施(机房和多媒体除外)的管理与维护,负责实训耗材的验收、入库、建帐与管理。参与各类实训室建设和实训设备设施的采购,汇总并根据库存整理各系各专业实训耗材计划,参与学院集中采购。

(二)各系各部门为实训设备设施与耗材的使用者。负责实训室建设规划和计划的制订与审批,负责各专业实训室和实训工场的实训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负责各类实训耗材领用后的使用管理。

(三)管理原则是把学院实验实训基地的资产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三权分离,实训中心行使管理权,系部行使使用权,确保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有序,使用得当,效益最佳,效果良好。

(四)学院所有实训资源(机房和多媒体除外),含固定资产和实训耗材,由使用系提出计划,实训中心统筹申报,学院集中采购,归口实训中心统一调配,统一管理。根据系部教学计划,合理调配,按需供给。一个口子进、出,确保实训资源高效使用,开源节流,减少浪费。

二、二级管理办法

(一)实训设备设施的管理

1、新建实训室或新购实训设备设施经学院集中采购验收时,设备采购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要及时移交实训中心,进行财产登记和设备归档建档,建立二级资产帐目。

2、实训中心对学院所有实训室、实训工场的实训设备设施建好分项(类)台帐,进行财产登记。专业性强的实训室(工场)移交系部使用时,期初与期末要及时清点盘底,做好登记,明确责任,办好移交手续。

3、实训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使用系部应填写故障维修申报单,由实训中心安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排除或协调解决(如水、电、房屋等设施)。人为损坏的或不按操作规程损坏的,视情况依照相关规定,由损坏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4、移交系部使用的实训设备设施,使用者在实训过程中要根据设备的要求,平时加强保养和维护。实训中心对未按要求进行保养和维护的,或者未按规程操作的,可以向系部提出,由系部对使用者加强管理。

5、移交系部使用的实训室(工场),所配置的实训设备设施必须确保完好、整洁,并指定老师负责,期初和期未与实训中心相应管理人员做好清理盘点工作。

6、凡需借用实训设备设施的,或者其他系部借用的,或者学院其他部门调用的,应办理手续后,才能借用。

7、需要报废的设备设施,经相关系部专业老师与实训中心技术人员现场共同研讨后,由实训中心依规报学院按有关程序办理。

(二)实训耗材的管理

1、实训耗材是指在实训过程中一次性使用或者使用时间较短、价值较低的易耗件,或者经分解后一次性使用的实训材料。包括实训工具、用具、刀具、量具、材料、油料、维修配件及劳保清洁用品。

2、实训耗材的计划由系部根据学院规定和学生数量及教学要求制订,经实训中心统筹协调,报学院领导审批后,由学院按规定集中采购。

3、所有采购回的耗材经相关系部指导老师和实训中心管理人员依采购合同现场验收数量和质量后,入库归类摆放,建好台帐和明细帐。

4、因实训或生产需要领取耗材时,由系部使用者详细填写好耗材领取单,经实训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领取,管理员做好领用登记。任何人不得以其它理由领取耗材。

5、实训过程中,应严格按实训实施方案控制耗材量和消耗速度,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若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整时,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系部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6
、各系部要加强指导老师和实训学生的管理,在制订实训计划和实训过程中,要本着节约实用的原则,整合资源,合理安排,尽量利用废材,减少新材使用,节约成本,提高效果。

7、考工和竞赛用耗材,按专项计划审批采购。管理和使用程序按以上办法执行,但竞赛用工量用具可专管专用。

8、各种耗材要定期清仓盘库,若出现账物不符时,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实训中心

201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