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全院水电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及时发现解决水电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进精细化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提升服务水平,根据学院水电使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巡查范围包括两校区所有水电设备设施。
本办法所称供水设备设施是指:电机、水泵、进出水总阀,学校主管网上的闸阀、主管,各楼进水总阀、总管、分管、水龙头、水阀等。
本办法所称供电设备设施是指:学校高压进线真空断路器,开关站进线柜、馈电柜、控制柜,高压进出线电缆,架空线路,变电站,变电所高、低压柜、变压器,各楼宇进线电缆,开关柜,低压断路器、线路、灯管、插座,校内各种电缆,电表箱等。
第三条 组织领导
水电巡查工作由后勤处水电组负责组织实施,水电组负责开展全面巡查工作,统计各项巡查结果,按程序及时有效解决巡查中发现的问题。
第二章 巡查内容
第四条 供电巡查
(一)高配室、变电所检查
1.集中巡查检修:每年5月份、10月份各进行一次全校范围内的供电设备集中检修工作,按照相关技术要求检查设备是否满足正常使用与安全要求。
2.高配室日常巡查:认真做好数据记录,检察有无异音、异味、保持室内环境整洁。
3.变电所巡查:每日巡查一次,检查门窗有无破损现象,查看设备仪表、指示灯运行是否正常、设备有无变形、变色和异味等现象,认真做好巡查记录,保持室内环境整洁。
(二)电缆线路巡查
1.主要电缆巡查:每日巡查一次,检查暗埋电缆沿线盖板、覆盖物、标志桩状况;检查明敷电缆外皮有无损伤、锈蚀,电缆支架有无脱落。
2.架空线路巡查:每日巡查一次,察看有无行道树碰触现象,察看线路接头、过桥等是否有异常。
(三)各楼宇配电间巡查
每日巡查一次,检查信号指示是否正常、断路器与母线和出线的连接点是否有过热现象,保持室内环境整洁。
(四)公共照明巡查
1.每天检查一次两校区道路路灯有无损坏情况。
2.每天上下午各检查一次相关区域路灯、教室灯有无损坏情况。
第五条 供水巡查
(一)加压泵房巡查
1.水塔、蓄水池集中巡查清洗:每年5月份、10月份各进行一次全校范围内的水塔、蓄水池集中清洗工作,按照相关卫生要求及技术规范进行,确保二次供水符合行业标准。
2.泵房每日巡查,检查门窗、蓄水池透气孔、通风口、消防器材等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好;检查设备仪表是否正常、设备有无异响;检查室内外环境是否清洁。
(二)供水管网巡查:每天上下午各检查一次供水管线及供水设施,查看有无损坏及跑、冒、滴、漏现象;每月检查一次供水管线和闸阀井,查看井盖有无损坏及被盗现象,查看有无生锈失灵现象。
第六条 监管平台及学生公寓智能计量系统巡查
(一)每日检查计量表计与模块的上线情况,查看数据传输、各设备间通讯是否正常。
(二)每日检查一次服务器运行情况、数据存储情况,并进行数据分析,察看有无异常。
第七条 表具计量巡查
每周检查一次商业用水电及计量表具情况,查看表具是否有异常现象。
第三章 巡查规定及相关问题的处理程序
第八条 水电组应合理安排人员,划分区域,落实责任人,坚持常态巡查,检查面应涵盖两校区所有水电设备、设施及管线(详见附件1)。
第九条 巡查人员在巡查时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巡查登记表(详见附件2),巡查的内容要求详见附件3,每月汇总存档。
第十条 各区域责任人在巡查时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后勤处报告,后勤处就巡查时发现的问题分类解决。
(一)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及安全问题的,责任人应及时核实情况,弄清问题,在责任人职权范围内的,由责任人及时处置,并把处置结果上报;超出职权范围的及时向后勤处报告,处置时效为当日。
属于在保质期内的设备,遇设备故障或影响正常运行的,后勤处及时通知相关建设单位处理,同时做好报修记录及复查、验收工作。
属于后勤处可以处理的,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对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提醒,告知。
第十一条 后勤处加强对水电巡查工作的督促、检查,每月末对巡查记录进行汇总,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处理并记录在案。
第四章 责任和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水电组应切实加强水电设备、设施的巡查工作,水电管理副处长是水电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水电组长是水电巡查工作的技术责任人。各区域责任人是水电巡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根据巡查内容和时间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巡查工作。
第十三条 各区域责任人应当按照后勤处指示及时做好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的处理工作。经办人员受理后应当对该问题进行跟踪处理,直至该问题处理完毕并记录在案后结束。
第十四条 后勤处将把各区域责任人对巡查问题的处置时效作为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因责任人处置不力,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内部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评优资格、扣除绩效工资、上报学院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