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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技师学院医务室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学院医务室管理,提高医务人员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确保医务工作零事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学院医务室管理由后勤服务处负责。后勤服务处要指定一名副处长为直接责任人。

第二条 医务室工作机制

(一)学院医务室工作机制的确定由学院党委决定。可自行管理,也可以采取托管方式运行。

(二)在托管方式下,托管对象的确定必须按照考察、比较、审批程序办理。

(三)在目前情况下,由于学院缺乏医务工作人员,不能达到自行管理的条件,所以,应以托管方式运作。

(四)本规定的制订,是以托管方式为对象。

第三条 医务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院师生、家属的医疗、防疫。

(二)负责学院医务室的建设方案的制订、设施设备的采购与安装。

(三)负责医务室药品的采购、保管、发放。

(四)负责学院医务工作宣传。

(五)负责学院突发事件中的人身安全抢救与处理。

第四条 医务室工作人员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

(二)上班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工作室保持清洁整齐,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

(三)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热情为教职工、学生、职工家属及来院培训人员服务,做到:对待病人热心,诊治病人细心、回答问题耐心。

(四)加强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要做到医德高尚,业务精通。

(五)严格遵守医疗常规,履行岗位职责,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六)门诊时,病历、处方的书写要规范;遇急重病人应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配合做好转院工作;发现流行病、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并负责做好治疗、隔离、消毒、宣传等工作,防止在学院内扩散、流行。

(七)定期检查药品,防止药品霉变和过期失效;严禁医务人员私自销售药品,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八)严格执行主管部门制定的诊疗收费标准和药品零售价格,做到明码实价,不乱收费。做好成本核算工作,每月对实物进行清理盘存,做到账物相符。

(九)加强对医疗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十)医疗废弃物应及时分类清理并按规定妥善处置。

第五条 医务室药品管理规定

一)药品采购

1.采购药品时必须到医疗防预部门指定地方购买。

2.购买时要检查药品的合格证、出厂日期及有效期,避免购入假冒伪劣药品,破坏师生身体健康。

3.建立药品的验收、入库制度,做好验收记录。

(二)药品保管

1.设立专门药品存放专柜,根据药品的品种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定位存放,(特殊药品按照管理使用办法保管使用)做到标记明确。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并有专人负责领取与保管。

2.要保持药品柜的干净整洁,药品必须摆放整齐,不能随意摆放,做好药品的防潮、防压。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发现有沉淀、污染、变色、过期、瓶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

第六条 医务室考核管理办法

(一)医务室日常考核由后勤服务处直接责任人负责。

(二)医务室考核依据主要是:医务室托管协议、卫生药品相关法规。

(三)医务室考核采取定时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

第七条 本办法由后勤服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