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鉴定职业技能认定

衡阳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为适应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精神,我院作为经备案许可的第三方评价机构,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本次认定具体报名及有关事项如下:

一、认定职业(工种)范围

二、认定申报条件

考生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认定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根据人社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 年版)》规定,对考生申报资格统一按照人社部制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执行。

五级(初级工)

(1)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②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级(中级工)

(2)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②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③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级(高级工)

(3)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②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③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二级(技师)

(4)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师学院技师班在校应届毕业生可申报预备技师。

②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③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④有本专业(职业)发明、创造,获得国家专利并推广应用、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可破格申报。

⑤获得与本专业(职业)相关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以上者可破格申报。

三、认定报名

(一)申报材料

1.我院教职工须由本人如实填写《衡阳技师学院教职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非我院的社会考生须由本人如实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根据需要提供原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原职业资格证书不能查实的视为无效;2000 年(不含)以后毕业的,学历证明须提供二维验证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用个人真实信息实名注册,进入“在线验证”栏目,申请“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教育部注册的在校学生须提供二维验证码扫描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人社部注册的在校学生须由学校统一提供加盖公章的《湖南省技工院校学籍信息注册表》。

3.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鉴定还须提交《个人技术总结》和《单位推荐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其他加分材料(市级以上奖励、市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奖证书、或者承担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取得重大成果)。

4.技师综合评审资料按以下目录列表提交材料,并装订成册(装订两份)。

5.考生提供电子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文件。

(二)缴费标准

突出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公益性,收费标准按《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101 号)规定,参照原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湘人社发〔2017〕105 号)收取。

备注:

A类:汽车维修工、车工、铣工、钳工、电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B类:服装制版师、电子商务师、物流服务师、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快件处理员

C类:美容师、美发师、餐厅服务员

(三)认定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组织报名,报名截止日期至2022年3月4日。

(四) 认定考试时间

考试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初步计划中级工(四级)认定时间定在3月份,高级工(三级)认定时间定在4月份,技师(二级)认定时间视报名情况再定。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址:

衡阳市西郊三塘镇人民路1号(衡阳技师学院实训中心316室)

2.联系人

王伟明 13974727238

王 英 15200521640

(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部门举报电话:0734-8867082

附件1 个人技术业务总结及单位推荐材料.doc

附件2 衡阳技师学院教职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docx

附件3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docx

附件4 技师申报材料封面.doc

附件5 技师申报者论文(封面)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