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有关制度,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特制订学院教师实训教学行为规范并督促实施,督导要求教师实训教学行为达标率达90%。
1、要爱党爱国爱校,遵纪守法,廉洁从教。服从安排,配合督查。
2、要仪表得体,举止文明,语言规范,着工装上课,随时保持实训区卫生整洁;
3、要精心组织教学,严格课堂管理,公平训练学生,公正考核和评分。
4、要为人师表,率先垂范,遵守课堂规范。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上课不准接打手机,不准擅离岗位,不准提前下课,不在场内吸烟、嚼槟榔;
5、要提前到位,按时到岗,组织学生穿好工装,做好安检,排队进场;
6、要备好课,备好料,衔接到位,准备充足,不得仓促上课,无教案上课;
7、要深入学生,耐心指导,督促学生循规守纪,不得违章操作,不准擅动设备;
8、要有课前集中安全教育和要点讲解,课中随时巡查指导,课后集中小结;
9、要管教管导,细心讲解,耐心指导,热心解惑,不得体罚学生,谩骂学生,讽刺学生,甚至殴打学生。
10、要督促学生养成好习惯,爱护好设备。规范操作,定置摆放,勤俭节约,活用旧材;
11、要安排学生在实训结束时清擦设备,打扫卫生,关好水电门窗;
12、要培养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和自学自修能力,独自操作,独立完成,勤学苦练,自我提高。